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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北京工商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关于2020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相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

1.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贯通培养或独立学院学生)。

2.爱国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优良,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获得本人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前三年的必修课程学分并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

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含)以上或达到四级500分以上。

5.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可在推免过程中予以加分,具体参见学校相关制度。

6.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序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85%+学科竞赛获奖加分*5%+已认定的科研成果加分*5%+三年平均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换算成五分制后)*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且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总分不设上限,同一专业推免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后在学院内排序。

二、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直接推免生名额共计3名。

三、推免工作组织及程序

(一)生态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春晖、姚志良

副组长:张巍、孙迎雪、申现宝

成员:董黎明、王永京、李鑫、张明露

秘书:田卉子(电话:010-68984939)

(二)推免工作程序

1、9月8日-12日拟推免学生上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9月12日-14日对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进行信息公示。

3、9月19日学院发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4、9月20日学院推免资格初核。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综合测评、英语、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基本条件审查。推免学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以下顺位进行排序:第一顺位按绩点成绩排序,第二顺位按综合测评平均分排序,第三顺位按科研成果加分排序,第四顺位按学科竞赛加分排序)。

5、9月21日确定初选名单及公示。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学院规定时间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附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实名向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并说明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田卉子

办公地址:阜成路东校区科教楼911办公室田卉子老师办公处。

电话:010-68984939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如有未尽事宜,遵照《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79号)和《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北工商校发〔2022〕25号)执行。

4、本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态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